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线、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截至2025年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至2025年3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线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5年3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