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废旧车辆和电池的存储场所★,具备记录★★★、统计★、查验废旧电动自行车信息的能力★,与参与活动回收企业中的★★★“临沂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见附件7)签订协议。鼓励以销售门店为场景★,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
8★.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单独申报的不需提供)。
7.处理活动咨询投诉★★。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建立咨询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6★★★.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8.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应制定防范骗补套补★、恶意囤货的相关措施★,不得有先涨价后降价、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刷单拆单等违规行为。
5.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遵从活动规范和要求★★★,如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政策实施部门有权终止销售主体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损失,必要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或者自愿申请退出的,活动资格自然终止。
1.2025年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见附件1)★。
2★★★.销售主体参加活动(直营)门店申报表(见附件2★;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单独申报的不需提供)。
6.具备接受活动实施相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的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具备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与活动平台对接,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录入回收★★、销售等相关资料★★★。
3.建立完整销售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参加活动的消费者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销售信息、门店信息等。活动中所有能够证明销售链条完整的资料(如销售发票等)均需留存备查★★。
10.相关业务★、能力经验介绍,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举措等(附1张门头照★★★、2张营业环境照及1张废旧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暂存场所照片)★★。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附件材料单独加盖公章并在签字处签字,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供★。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1.活动参与主体申报工作按批次开展★★★,实行资格申报、滚动入库★、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和补录。
1.依法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动自行车等相关业务★★★,具备销售场所,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的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
5★.具有开展活动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软硬件条件★。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系统或凭证记录、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
10.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电线.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相关法律和规定
9★★.资信状况良好★,应在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开展活动宣传营销及服务。鼓励设立政府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明确标注“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统一使用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2.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够按要求及时退回补贴资金★。
2★.首批申报主体应于2月17日17★★:00前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月19日17:00前,连同县区(开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征集主体汇总表(见附件6)一并报至市商务局(纸质版报送2份)。PDF扫描版由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拷贝至市商务局或发送至指定协同办公系统账号★★。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电线.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参与销售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照要求入驻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
4.各县区(开发区)2024年已纳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库的销售企业,如无经营信息变动(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门店信息、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不再重复报送资料(但须按模板提供新的承诺书,2024年与回收企业协议已到期的须及时续签或重新签订),所在县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对该企业“应在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再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一并报送至市商务局。已参加过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企业,若经营信息有变动★★,需按照新申报条件和流程重新进行报名。
本次活动有关事项将通过临沂市商务局官网和“临沂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最终活动规则、详情以后续公告为准。
4.提供废旧电动自行车收旧服务。对消费者交售的废旧电动自行车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价格要公开合理。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须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见附件4)★,保证对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见附件7)进行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处理★★。对于回收的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应“一日一清”,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
1★.填报补贴商品报备表。要做好参加补贴商品的报备工作,商品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开具单品正规发票。每张发票对应1辆电动自行车,不得将多件商品一起结算。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包含政府补贴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扣减旧车回收金额)。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发票中销售商品的名称要规范,明确商品的品牌、型号、电池类型(锂电/铅酸)、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注明所属县区。
3.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加强对员工培训和管理,防范道德风险。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借机涨价★、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活动,将核销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信息数据等,自觉接受检查、审计以及税务稽查。符合纳统条件的主体,及时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5.建立完整收旧台账。台账详细记录交售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身份信息★★,以及旧电动自行车电池类型★、回收去向等信息★★★,留存消费者旧车权属承诺书(见附件8)等旧车权属证明材料、人车合影照片,向消费者开具回收证明(见附件9)。活动中回收的废旧车辆及电池应全部交予活动回收企业,必须有合规的去向信息记录★,并开具正规发票和交售清单★★,发票应注明对应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数量★★、电池类型(锂电/铅酸)等信息。
4.消费者退货时★★,应按照原渠道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未向补贴活动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