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5-02-21

  6、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

  若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的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按要求在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之前完成备案★★★,或虽完成备案但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则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被界定为无效报价。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提交定价依据前★★★,网下机构投资者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个人投资者提交的定价依据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签章确认。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定价依据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以及其他违反《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行为的网下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审慎评估确定的发行价格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30%★★★。

  第二步★:提交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输入并选择正确的投资者全称★★,机构投资者输入正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投资者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协会编第三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100★.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1★★★,20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98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即不超过 492万股。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5年 2月 26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5年 2月 2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于 2025年2月 2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即 1★★,476.00万股。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7、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30%。

  7、若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除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披露日(2025年2月20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2月25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62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永杰新材”,扩位简称为★“永杰新材料”,股票代码为60327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7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类别下的“铝压延加工(C3252)”。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东兴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申购电子承诺函》(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为点击确认自动生成的电子版《申购电子承诺函》★★,一旦点击确认,视同为同意并承诺《申购电子承诺函》的全文内容,并承诺如实提供了本次网下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证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确认没有任何遗漏或误导。

  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提供的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但应当符合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5年 2月 27日(T-1日)进行披露。

  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2月18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应由托管机构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

  的人员不得参与网下路演,对面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者的推介活动全程录音。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备页面中的填写注意事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 2025年 2月 20日(T-6日)至 2025年 2月 24日(T-4日)期间(9:00-12★★★:00,13:00-17★:00)接听咨询电话,咨询号码为 ★、。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5年 2月 26日(T-2日)(含 T-2日)前 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5年 2月 2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200.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0.0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2、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5年2月20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2月25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提交定价依据前,网下机构投资者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个人投资者提交的定价依据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签章确认。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投资者(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取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目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 2025年 2月26日(T-2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2025年 2月 28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倍但低于 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 EXCEL电子版及盖章版 PDF盖章版,EXCEL电子版与 PDF盖章版内容需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上述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上述投资者应于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和组织(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统称★“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5年2月24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并通过东兴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5年 2月 26日(T-2日)刊登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所有的电子文件(《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除外)提交后还需下载打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章后扫描上传方能完成本次备案★。需下载签章后并上传的文件包括:《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如有)。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如果 A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 2次提交的页面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战略配售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61.6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574.4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内如实填写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如实填写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2月18日★★★,T-8日)的总资产。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5年 2月 28日(T日)的 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4★★★、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5)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或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等,均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

  2025年 2月 27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5年 2月 27日(T-1日)公布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5、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200.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50.81%★★。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对每次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

  (6)所有投资者均需向主承销商提交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电子版和 PDF盖章版等。投资者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应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请勿擅自改动模板格式★★★。网下投资者应确保其在《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版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与其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PDF盖章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对应的总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最近一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账户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初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2月18日,T-8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不同配售对象的出具要求如下★: ①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

  (3)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或者接受其他网下投资者的委托★★★,代其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的,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4)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或本人估值定价方法★、估值定价参数、有关报价信息,打听、收集、传播其他网下投资者的上述信息,或者网下投资者之间就上述信息进行协商报价的;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200.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等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5年 2月 21日(T-5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5年 2月 28日(T日)的 9★★★:30-11:30★、13:00-15★:00。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15,5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提供给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报的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如拟申购金额超过前述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 2月 20日(T-6日)至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东兴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注册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3、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3、网下投资者应合理审慎使用首发证券项目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公开或者泄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或者发表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相关不实或不当言论★★★,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3)所有投资者均须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投资者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时需上传 EXCEL电子版及 PDF签字/盖章版,EXCEL电子版与 PDF签字/盖章版内容需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和审慎报价进行承诺。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2)专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且交易时间达到五年(含)以上,具备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投资交易经验,最近三年持有的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中,至少有一只持有时间连续达到 180天(含)以上;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1)、(2)★、(3)条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1、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于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且已开通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 CA证书★,成为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网址为★:

  (5)过去 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网下个人投资者应具有独立撰写完成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合理的估值定价方法★★★、假设条件和主要估值参数的说明★、逻辑推导过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或者建议价格区间★★。采用绝对估值法的★★,定价依据还应包含估值定价模型和发行人未来三年盈利预测★★★、假设条件★★。盈利预测应当谨慎、合理★。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特别注意: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年 3月 6日(T+4日)刊登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2025年 2月 25日(T-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保荐人(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10、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0、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200★★★.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0.81%★★★。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总资产金额及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报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月 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 2月 18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1★、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以及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之前★★,投资者可修改已提交的 IPO项目的申请信息,在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之后,投资者将无法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5年 2月 25日(T-3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保荐人(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5年 3月 6日(T+4日)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5年 3月 4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于 2025年 3月4日(T+2日)16:00前到账。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告★“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内部独立撰写完成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发行人基本面研究、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合理的估值定价模型、具体报价建议或者建议价格区间等内容。网下个人投资者应具有独立撰写完成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合理的估值定价方法、假设条件和主要估值参数的说明★★、逻辑推导过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或者建议价格区间★;采用绝对估值法的,定价依据还应包含估值定价模型和发行人未来三年盈利预测★★、假设条件。盈利预测应当谨慎、合理★★★。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5年 3月 3日(T+1日)在《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合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请网下投资者按“三、(四)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中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工作,或未于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6)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与提交至保荐人(主承销商)的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不相符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一般机构投资者(如其他法人和组织)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账户★★★,应由证券公司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业务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柜台业务专用章)★。证券公司原则上应填写最近一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总资产金额以及配售对象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请于 2025年 2月 20日(T-6日)至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前登录东兴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建议使用 Chrome浏览器登录),完成网站注册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由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第一时间以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进展★★,请务必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畅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拟于 2025年 2月 27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

  8、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于 2025年 2月 20日(T-6日)至 2025年 2月 24日(T-4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

  2025年 2月 28日(T 日) 9:30-11:30, 13★★:00-15:00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未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产品); (9)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的,其报价为无效申报。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5、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5年 2月 20日(T-6日)至 2025年 2月 24日(T-4日)中午 12:00前通过东兴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认证。如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联系★★。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三次(含)以上★★★,最近十二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者 CA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者 CA证书即原网下 IPO申购平台 CA证书)。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年 3月 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