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类摩托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道路内限制通行:东关大街★、东大街、西大街、黄河路★、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全天候24小时在同仁路高架桥限制通行。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均衡道路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宁市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七、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市政、通讯、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的工程车、自卸车★、起重车★、挂车和特殊结构车,除应急救险任务外★,不得在本通告第二条明确的限行时段★、区域和道路内通行和作业。
九、从事客运的长途班车,严格按有关规定的线路通行★,严禁在城区道路上随意停车揽客。
十六、本通告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12日。原《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西宁市城区道路和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宁政〔2020〕20号)同时废止。
十、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邮政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通行规定执行★。
十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管控区间道路的交叉口、匝道口★、上下线和分流合流交汇处,设置安装禁令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加强限行区域和道路的交通管控。
一、总质量大于1800kg且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未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通行:东起湟中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外同时段限制通行的道路为:小桥大街(天津路以南)★、门源路(海湖大道至朝阳东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本区域内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朝阳东路★、天津路、行知路★、羚羊路、同仁路高架桥、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
十二、从事城市运维、民生运输、重大建设项目等公共服务保障性★,以及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限行车辆,确须在限行区域和道路通行的,按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十一、尾气★、噪音排放达不到标准或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机动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限行规定执行★。
十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及其交通辅助设施的信息,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各类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全天候24小时在以下高架桥和下穿隧道限制通行:同仁路高架桥、昆仑路高架桥★、共和路高架桥、海湖路高架桥、湟水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湟中路下穿隧道★、祁连路下穿隧道、胜利路下穿隧道、时代大道下穿隧道★、群星路下穿隧道、羚羊路下穿隧道、五四西路北城七区下穿隧道;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同时超出限定质量、长度★、宽度★、高度的载货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在上述高架桥和下穿隧道限制通行★。
二、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载货汽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湟水路;南起奉青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外同时段限制通行的道路为:宁张公路(天津路至刘家沟路)、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南)、海湖大道(天津路以南)、柴达木路(通海路以东)、时代大道(奉青路以北)和凤凰山快速路的湟中路、德令哈路★、建国路、劳动路、行知路、羚羊路、通海路七个匝道互通口。本区域内可以通行的道路为★:凤凰山快速路主线、西川南路(通海路以西)、天津路★、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六、每日07:00至09★:00、17:00至19:00两个高峰时段内,洒水车、抑尘车★、清扫车、吸污车、监测车★、垃圾清运车★、高空作业车、医疗废物车、园林绿化车等专项作业车以及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快递物流车,不得在本通告第二条明确的限行区域和道路内通行和作业。
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通行:东起峡口路,西至西城大街;南起奉青路,北至刘家沟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内同时段限制通行的道路为★: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